各部门: 为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,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,我校即将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满足《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》第三章第五条所列条件的所有在职教师。 二、申报二级学科(学科方向) 政治学理论,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,中共党史,行政管理,公共政策,城市管理,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,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,思想政治教育,马克思主义哲学,国民经济学 三、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.个人申报。申报者需在9月3日前向拟申报二级学科(学科方向)所依托的教研部提交《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的电子版及纸质版,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。(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可在“研究生部网站-通知公告”处下载) 2.教研部初审。各教研部需在9月7日前完成材料初审,并将申报者的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)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。 3.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,表决通过的名单将在全校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发文公布;有异议者,经调查审核得出正式结论后,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。 四、各专业所依托的教研部及负责人
五、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,请联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: 联系人:俞懿玲 联系电话:22880277, 18918989020
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|